
工作职责:
1.开拓和维护各类机构客户,包括银行、保险、财务公司、券商、基金、信托、私募投资机构、央企、国企、其他企业客户等;
2.面向机构客户组织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宣传和推介工作,制定合作方案并实施,以及后续跟踪服务;
3.根据公司整体策略,完成部门领导制定的产品管理及推广计划;
4.其他机构业务合作相关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.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金融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;
2.具有2-3年以上在银行同业部门、券商资管部、公募基金、信托公司或其他相关领域的机构和渠道销售经验,金融背景知识丰富;
3.根据公司整体策略,完成部门销售计划;
4.具有良好的机构客户资源和渠道资源,以及较强的客户开发意识和客户开发能力;
5.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、渠道管理、客户沟通能力;具有良好的市场敏锐度、开拓能力强;执行力和抗压能力强,有较强的职业素养。